首页 | 学院资讯 | 学院概况 | 招生信息 | 规章制度 | 党建思政 | 办事指南 | 下载中心 | 学生风采
站内搜索:
当前位置: 首页>>教学教务>>教务管理>>正文
关于办理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学籍异动的通知
2016-09-29 15:22  

各教学点站:

2016年秋季开放教育学籍异动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办理业务范围

转学、转专业、自愿退学

二、办理对象

开放教育本、专科学生

三、办理流程

1、学生本人在开学后3周内向学籍所在的教学点提出申请。

2、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填写“各类学籍异动申请表”,并上报分校。

注:开放教育学籍异动申请表分为三类,分别是《省内转学转专业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跨省转学申请表》(附件2)、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自愿退学申请表》(附件3)。

3、分校负责汇总、审批所辖教学点上报的各类学籍异动申请表,并填写《开放教育学籍异动汇总表》(附件4),统一上报省电大学籍科。转入的学生由接收分校负责报送材料及汇总表。

4、省电大学籍科负责审批全省的学籍异动申请,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处理,并上报中央电大终审。

5、中央电大下发学籍异动终审结果,省电大通过新旧教务系统发布学籍异动终审结果。各分校应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,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省电大学籍科。

四、重要说明

1、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,各教学点只要同年级、同学期有相同的专业,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的转入、转出,以免造成不良影响。

2、同一年度季节,同一教学点,不得做同专业转学处理(如,A教学点a教学班的13春法学专科不得转入A教学点b教学班的13春法学专科,转专业可以)。希望各分校在做学籍异动时,同一学生不要在同一学期内进行二次学籍异动(系统只默认一次),以免学生毕业审核时出现问题。

3、旧教务系统的学生不能从低年级转入高年级(如08秋的学生不能转入08春或07级以前)。

4、学生转入的教学点必须有开设转出教学点相同的专业。

5、旧教务系统的学生不能转入新教务系统。

6、新教务系统学生可以转入旧教务系统;新教务系统内可互转。

7、新系统内转学转专业必须满足的条件:相同入学年级、相同入学学期、相同学生类型、转入教学点有开设的专业(注:学生类型包括开放本科、开放专科、课程开放、一村一)。

8、学生不能从低学历转入高学历。

9、开放教育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不能转学、转专业。

10、转学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。

11、学生转学、转专业前所获得的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。

12、申请转学的同时可以申请转专业。

五、开放教育学籍异动上报时间:请各教学点于2016年10月8日前将有关学籍异动表(填写完整、盖好章、按各类表所要求的份数)寄达学院教学教务科张菁菁老师,并将文件附件中各类型学籍异动汇总表(电子档)发至张老师邮箱(514019993@qq.com)。

附件1:省内转学转专业申请表

附件2:跨省转学申请表

附件3:自愿退学申请表

附件4:开放教育学籍异动汇总表

福建电大继续教育学院

2016年9月26日

附件【附件四:开放教育学籍异动汇总表(分校填写).xls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二:跨省转学申请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一:省内转学转专业申请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三:自愿退学申请表(开放教育适用).doc已下载
关闭窗口
 
您是第 位访客
 

福建开放大学继续教育学院  左海校区:福州市铜盘路15号综合楼5楼 邮编:350003